武汉代帐会计为您解析:2012年7月3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第212次常务会议决定精神印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明确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湖北省为2012年12月1日 实现新旧制度转换。
一、营改增的含义
营改增其实就是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就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同样营改增就是对以前交营业税的项目比如提供的服务也采取增值部分纳税的原则计税。
二、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
武汉代理记账公司为您解读:应税服务范围包括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其中: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三、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哪个税务局负责征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管。
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是增值税纳税人通过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履行增值税纳税义务的法定行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不论是否发生应税服务销售额,均应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为每月的15日前(偶遇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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