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实施已经5个多月了今天呢武汉代帐会计小编我要说的主题就是关于餐饮企业增值税在事项管理中应该注意的三件事一起来看看吧餐饮企业增值税事项管理中应注意
采购初级农产品时注意进货渠道餐饮企业采购的直接材料如果是初级农产品则来源渠道不同可以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也不同这是因为属于这里的初级农产品范围的如果是销售自产产品就可以免税而购买方可按照发票价款的13%计算进项项税额如果不是自产产品购买方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进项税额
二者略有区别、武汉会计代帐公司为大家列举一道例题
例如:餐饮企业既可以从农场购买其自产的面粉,也可以从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的商贸企业购买,价格都是10万元,则向前者购买面粉可以根据前者开具的普通发票注明的价款计算进项税额,10×13%=1.3(万元),向后者购买面粉可以根据后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进项税额,10÷(1+13%)×13%=1.15(万元),比向前者购买少抵扣了约12%。
所以纳税人购进原材料时不能只比较价格还要考虑到进项税额的影响加工程度不同,税率不同,抵扣的进项税额也不同如果原材料加工程度较高
已经不符合财税字〔1995〕52号文件所规定的初级农产品范围则适用税率为17%而不是13%餐饮企业在购买相应产品时可相应抵扣进项税额
例如:餐饮企业既可以花10万元购买生牛肉自己加工,也可以花15万元购买已经加工好的熟牛肉,假设购买生牛肉自己加工还需花费4万元,表面上看来购买生牛肉可以节省1万元。但是前者的进项税额为:10÷(1+13%)×13%=1.15(万元),后者的进项税额则为:15÷(1+17%)×17%=2.18(万元),比前者高1.03万元,超过了节省的成本。
所以纳税人决定采购初级农产品或加工程度高的产品时要把不同产品税率差异的因素考虑进去
如何区分现场消费与外卖商品
根据目前法规规定餐饮服务是一种现场服务如果是外卖或者购买者直接打包带走则餐饮企业并未提供饮食场所不符合餐饮服务的定义相当于餐饮企业加工并销售食品属于货物销售范围两者的税收待遇有很大差别
差别:餐饮服务的增值税税率6%,而现行的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7%,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由于餐饮服务毛利率一般比较高若未分别核算销售额会导致适用17%的税率所以呢餐饮业纳税人如果有兼营行为一定要注意分别核算
应该注意的三点啦小伙伴们看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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