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制度改革以来,营商环境得到显著优化,但也发生了少数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以下简称冒名登记)的事件,干扰正常公司登记注册秩序。万一这种事发生在你身上,该怎么办呢?今天,武汉工商注册公司欣荣财务的小编就俩告诉大家吧!
被冒用人要撤销自己被冒用身份取得的公司登记,应由本人)向作出该次登记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反映情况。冒名登记的公司由于地址迁移、管辖调整等原因导致登记机关发生过变更的,由现在的登记机关负责撤销。
哪些情况能撤销冒名登记?
符合以下情形的,登记机关作出撤销登记决定:
①登记机关调查认定冒名登记基本事实清楚,登记机关认为冒名登记成立的;
②公司和相关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或不配合调查,且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机关认为冒名登记成立的;
③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已认定冒名登记事实的。
哪些情况不予撤销冒名登记?
符合以下情形的,登记机关作出不予撤销登记决定:
①有证据证明被冒用人对该次登记知情或事后曾予追认,登记机关认为冒名记不成立的;
②公示期内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经调查属实,登记机关认为冒名登记不成立的;
③公安、税务、金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出具书面意见不同意撤销登记的;
④撤销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冒用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被冒用人须提供由本人签字的散销登记申调及本人当前使用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到场的,要出示原件。)
被冒用人还可以一并提供身份证件丢失报警回执、身份证件遗失公告、银行挂失身份证件记录、由专业机构出具的笔迹鉴定报告等文件材料,这些材料不作为必备材料,但对查清冒名登记基本事实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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